4月29日,新乡中院副院长何乃祺亲任审判长,巡回审判了一起涉及“三留守”人员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河南省高院官方微博“豫法阳光”全程直播了该案件的庭审过程。
2008年3月18日,留守老人张某交给大兴村委会宅基地款13000元,由当时村委会主任宋某出具一份加盖有大兴村委会公章的证明。至今大兴村委会未给张某落实宅基地问题。张某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大兴村委会起诉到法院。
该案件审理过程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基层群众代表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庭审最后,合议庭经过评议,当庭宣判大兴村委会返还张某宅基地款及利息。
担任审判长的何乃祺副院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希望自己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这件事,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也希望全市法院的主管副院长、庭长都能够亲自来审理案件,以带来全市法院的新气象。
同时,新乡中院还向新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其“加强对村委会在审批宅基地时行为的管理,杜绝违规行为,并督促村委会处理好相关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