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院召开“转作风、强管理、树形象”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4-04-09 17:08:06



全市法院系统“转作风、强管理、树形象”电视电话会议现场


    4月9日下午,全市法院系统“转作风、强管理、树形象”电视电话会议在中院召开。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袁荷刚、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忠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绍君主持会议,两级法院全体干警、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及廉政监督员代表参加会议。

    为期3个月的“转作风、强管理、树形象”活动从4月初开始到6月底结束,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主要内容包括,学习中央、省、市三级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围绕目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等制度规范,深刻剖析,查摆问题;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座谈、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律师、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修改和完善全院各项规章制度,使法院各项工作纳入科学有序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袁荷刚院长指出,转变作风是贯彻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在司法工作中贯彻群众路线,关键是转变司法作风,转变作风是贯彻群众路线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领导班子要在转变作风上做出表率;实现诉讼引导、立案受理、案件查询、诉前调解“一站式”服务,加强法庭小食堂、小宿舍、小菜园、小图书室、小活动室“五小”建设、悬挂便民“小黑板”告知法官工作动态;从规范开庭纪律、严格着装要求、准时开庭等细节着手,完善制度建设;对绩效考核后两名的庭处室领导班子进行提醒谈话,连续两年落后的、提请党组予以调整岗位。

    袁荷刚院长强调,加强管理是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保障。严肃工作纪律,除巡回审理案件外,案件必须在审判庭开庭;严禁干警工作时间随意离岗、串岗,打扑克、下棋、上网聊天、玩游戏、收听收看娱乐性音频视频节目;严禁用办公电话聊天;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结果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保证“三同步两公开”,做到裁判文书能上网的全部上网,诉讼资产施行网上司法拍卖,减少中间环节,预防腐败。

    袁荷刚院长表示,树立良好的法院形象是贯彻群众路线的基本保障。司法为民,深入开展“让当事人把话说完”、“让当事人见到法官”活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让群众共在家门口与庭审“零距离”接触;把超审限、审判质量瑕疵等问题作为审判质效管理重点,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廉政建设,开展“读一本好书、写一篇读书心得”活动,在重点岗位上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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