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今天要到新乡中院开庭,早上很早就要起来,还没有直达的公交车,很不方便,今天早上当地还下了小雨;法院能够将庭审安排在当地,真是替老百姓着想,让法官多跑了腿,让群众少走了路,希望这种形式能坚持下去。”4月3日上午,辉县留守老人老张面对到本地巡回审判的新乡中院的法官激动不已。
张某某与郭某某因产品责任产生了纠纷,案件进入了二审程序,因张某某为留守老人,行动不便,考虑到这种情况,为方便群众,减少当事人诉累,新乡中院民四庭一行六人驱车到辉县市赵固镇进行巡回审理。这是4月1日新乡中院开展“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巡回审判月活动以来第一个巡回案件。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中,新乡中院民四庭将会重点开展好涉“三留守”人员案件的巡回审判,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对“三留守”人员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