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法院多项措施推进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发布时间:2014-04-01 16:17:56


    为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根据上级法院统一部署,延津县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四项措施,确保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稳步推进。

    一、全力推动,责任到人。成立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领导小组,并组织内勤对全院近三年以来涉民生执行案件进行拉网式排查,逐案分析未执结的原因,进一步落实“定承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将执行人员分成三个执行小组,突击执行。

    二、请“三员”参与活动。该院积极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来参与案件的执行活动,发挥“三员”在化解案件中的作用,让“三员”来说法,进一步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三、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做到全面执行与重点执行相结合。该院通过对旧存和新收的每个涉民生案件穷尽财产“四查”,做到涉民生案件全覆盖和财产调查全覆盖。同时对社会关注的重点案件,重点突破,通过对规避、妨碍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媒体曝光、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司法拘留等措施,化解了一批积案。

    四、执行服务到位。为使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活动真正取得实效,要求执行干警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坚决克服野蛮粗暴行为,对被执行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灵活机动的方法,缓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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