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院召开两级法院“三留守人员”专项活动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4-03-25 17:57:42



“三留守人员”专项活动推进会现场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会议文件

    2014年3月25日上午,新乡市中级法院召开两级法院“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工作推进会,参加此次会议的有新乡市中级法院“三留守人员”专项活动办公室主任、副院长何乃祺同志,辖区内十二个基层法院院长以及中院各部门负责人。

    此次会议中,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屈路平、中院民四庭庭长王宏彦分别就此次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此次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做了通报,中院宣教处处长张西向与会人员传达了省高院“三留守人员”专项活动的宣传方案。

    何乃祺院长最后做了重要讲话,提出此项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的总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为维护农村稳定,为创建魅力新乡、美丽新乡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何乃祺院长针对此次专项活动提出了以下要求:一、各基层法院院长、中院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力亲为、亲自督办,将此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二、对此类案件从立案到审判、执行全程监控、跟踪,法院内部各部门要形成合力,进行全方位、立体式保护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三、认真排查案件,拓展保护范围,以达到更好地保护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会议,新乡两级法院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确保将省院精神落实到实处,以更好、更有效地保护好农村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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