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召开“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推进会,陈超院长作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对活动开展进行安排部署。活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陈超院长对“三留守”活动的开展提出了要求:一是要逐案排查,快速建立台账。院立案庭、民一庭、行政庭、刑庭、执行局尽快统计自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1日期间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案件,摸清案件底数,迅速建立“三留守”人员信息台账,领导小组将逐案研究处理方案,督促案件进展,确保案件及时妥善审、执结。二是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成效。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紧密配合,将其作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贯彻好,落实好。要开辟绿色诉讼通道,优先立案、审判、执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保证“三留守”人员打得起官司;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和阳光审判,公布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并通过政务网站和官方微博为他们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侵害“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刑事案件的打击力度,主动协调解决他们在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他们真正感受到亲情缺位,但司法关爱不缺位。三是宣传同步跟进,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宣传部门要组织策划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到活动进行到哪里,宣传视角就跟进到哪里,组织法官去学校授课,制作专门的宣传页深入乡村、集市进行发放,宣传法律法规和专项活动开展目标任务,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认知度,倡导全社会共同关爱帮助“三留守”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