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法院开展保护“三留守”人员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4-03-20 15:05:01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卫辉市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保障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专项活动,通过以下几项措施,切实为“三留守”人员提供全面的司法服务和人文关怀。

    一、为加强领导,我院成立由王建文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刑事、民事、执行、宣传小组,各小组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二、开辟绿色诉讼通道,优先、从快立案、审判、执行,开展巡回审判、阳光审判,对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案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三、加大对侵害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刑事案件的打击力度。

    四、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同各类主流媒体的合作,并通过微博等方式及时搜集和发布案件信息、吸纳网民意见和建议。

    五、深入农村、学校、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听取“三留守”人员意见,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法制讲座、法律宣传等工作,提高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法律意识、强化其自身保护意识。积极建立法院与学校的长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通过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等模式,关注校园中的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六、延伸司法服务,主动协调解决“三留守”人员的实际困难。院领导、部门领导带头,全体法官参与,主动深入农村社区、建筑工地、“三留守”人员工作、生活地点,了解他们实际困难,积极帮助协调解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