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上午,新乡市中级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以集体学习的方式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全体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中层正职人员参加了学习会,学习会由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绍君主持。
会上,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晓娟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市委书记李庆贵同志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省委第六督导组组长钱国玉同志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会上,大家就各级领导讲话精神进行了深入学习讨论。大家表示,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认真领会讲话的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活动开展作为提高干警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作为提升为人民服务、改进审判执行作风的有力途径。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绍君在学习中提出具体要求:一要紧紧抓住教育实践活动的精髓,重实效,轻形式,实事求是组织好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开好局,起好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真正落地、接轨、见效。二要坚决克服消极应付、等待观望等思想障碍和畏难情绪,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主线,增强责任意识、树立担当精神,坚决清除全市法院系统的不正之风、害群之马,改进四风问题,创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三要抓好教育宣传引导,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开展学习活动情况,坚持开门搞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活动开的好不好,整改效果好不好,让群众说了算。四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抓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相统一,确保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围绕如何促进自我、完善自我,坚持问题即知即改与建立整改长效机制相统一,实现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五要边学边改,对审判管理中存在问题马上整改,庭审笔录录入工作全面开展。六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要从思想重视学习,一定要全面记录学习内容,写好心得体会,真正做到入脑如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