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卫辉市人民法院法官宋复数被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新乡市第二届十杰法官”荣誉称号。
宋复数是卫辉市人民法院李源屯人民法庭的基层法官,现任法庭副庭长。2005年被招录到法院工作以来,以公平正义为不懈追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扎根于基层工作,服务于农村,为农村的和谐稳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做一名好法官,就要有正直的品行,和忠于事实和法律的良知,要有比法律更宽广的视野。宋复数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曾经审理过这样一个案件。那是2012年4月的一天,原告闫某莲等人起诉被告孙某彪生命权纠纷一案,被告孙某彪在内蒙古达拉特旗白泥井镇开补胎门市,案外人彭某在此修车,因疏忽大意将车下作业的孙某(原告闫某莲的儿子)压死。内蒙古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处案外人彭某赔偿闫任莲等人死亡赔偿金等经济损失共40余万元。由于彭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原告闫某莲执行不到位,闫某莲及家人情绪极其激动,认为孙某彪系彭某雇主,也应承担赔偿责任。多次找被告孙某彪协商,要求其赔偿,都未有结果。 闫某莲夫妇就这一个儿子,现在突然没了,夫妇俩哭的死去活来。这让宋复数感到非常棘手。从法律上讲,损失应由案外人彭某赔偿,且法院已作出判决。但如果驳回其请求,闫某莲夫妇甚至连活下去的愿望可能真的就没了;在听说孙某彪与闫某莲还是比较近的亲戚时,便试着做做孙某彪工作,经过一番努力,被告终于同意做些补偿。最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做一名好法官,还要尊重当事人,尤其要尊重那些常不被人尊重的弱势群体。2013年3月,宋复数审理了一起村民起诉村委会土地所有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被告退回3亩责任田。当时原告和其母亲一起到法庭,他们的穿着破烂、见人生怯、有较强的自卑心与自尊心,不善长与人交流沟通,他们属于农村中的弱势群体。宋复数法官请他们坐下稳定情绪后,才开始询问。他们胆怯不敢说话,宋复数就鼓励他们,让他们放开说;他们思维混乱,宋复数就一句一句就提示,引导他们陈述全面。经调查,原来被告为了划宅基地,占用了原告的3亩责任田,被告在别处给原告调换到3亩责任田,然而就在原告使用了一个季度后,在村干部主导下被告强行收回了该地。对这样的弱势群体,这将可能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计,原告不满诉至法院。为调处这个案子,宋复数亲自找到他们的村干部,进行多次协商,但村干部总是推脱。在这种情况下,宋复数又到镇政府联系镇政府的干部,共同对村干部进行说服教育,最后被告村民委员会同意退还给原告3亩责任田。
现今,司法为民,司法公正作为一种价值追求,一种精神,一种理想正日益深入人心,被人们所倡导和追求。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宋复数一直保持着乐观积极的心态,用自已的辛勤和汗水,为国家的审判事业出力, 切实司法为民,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在基层法官的岗位上奉献着自己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