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法院 四项措施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4-03-14 12:17:47


    获嘉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召开以来,获嘉县法院两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奠定很好基础。

    获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秀峰全文传达了县委书记郭力铭在3月10日获嘉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上的重要讲话,认真学习了获嘉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就县法院组织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四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意义。党组成员要率先学习提高认识,迅速将全院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县委的部署上来;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现实性;要发挥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积极谏言献策,带头参与,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效开展。

    二、加强领导,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准备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迅速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法院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等,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谋划各项专题学习、警示教育、走访代表委员、回访当事人等系列活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三、突出特点,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县委部署要求,从法院工作实际出发,采取座谈走访、网络征询、登门入户等方式,重点查找“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司法作风和审判作风方面的问题开展 专项整治,狠抓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让每一个群众都能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树立人民法院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

    四、统筹兼顾,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和法院工作两促进、两不误。把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开展,以审判执行工作的质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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