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省高院关于“调解年”活动的要求和部署,新乡中院在成立组织、动员部署、制定方案的基础上,继续在信息、宣传及物质装备保障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推动“调解年”活动扎实开展。
一是严格落实月报表制度。要求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对“调解年”活动月报表必须按时报送,每月20日前报中院研究室,中院研究室每月25日前报省高院活动办公室。
二是严格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必须及时报送“调解年”活动信息,主要报送内容为开展调解年活动的主要做法、好的经验、调解结案典型案件情况、巡回审判以及好人好事等。并设置了信息报送专用电子邮箱。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继续通过电视、报纸、电视台、局域网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深入宣传开展调解年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典型案件的调解情况,广泛宣扬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事迹,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是增加调解窗口,方便群众诉讼。要求各基层法院立案庭必须建立调解窗口,民庭、刑庭、行政庭、执行局、审监庭都要设立调解工作室,46个人民法庭也要设立调解工作室。凡办公房间、会议室以及信访接待室等作为调解工作室的,一律安装“调解工作室”标牌。
五是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全市法院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深入到农村、学校、街道、社区巡回审判,深入到田间地头办案,通过巡回审判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加大服务调解年活动保障工作力度。积极配备好巡回审判专用车,配备折叠桌椅、法院巡回审判法庭或流动法庭条幅以及其他审判辅助办公设施。市中院准备购买6至7辆面包车作为巡回审判法庭专用车,各基层法院也要克服困难,购买和配备相应的车辆,一定要把巡回审判工作落到实处,推动调解年活动深入开展。
七是做好聘请兼职人民调解员工作。中院和各基层法院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社会知名人士以及乡镇、街道人民矛盾调解中心人员等作为人民法院工作兼职调解员,协助、支持法院做好调解工作。中院聘请100名,各个基层法院至少要聘请20名以上,颁发兼职调解员聘任书,年底活动结束时要对工作突出的兼职调解员进行隆重表彰。
八是加强对调解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各院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管院长亲自抓,所有业务庭室全部参与,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建立起全程调解、全员调解的大调解格局,案件调解率坚决达到省高院的要求。凡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部门,影响全市法院整体工作的,将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