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轻轻本该积极进取、勤劳致富,谁承想年轻女孩竟开设赌场,只想投机取巧、不劳而获。3月11日,封丘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邓某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被告人邓某,女,1989年出生,高中毕业,新乡市人。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9月下旬,被告人邓某租赁封丘县城关镇卫民路李某家临街楼二楼,放置“捕鱼机”一台、“六狮王朝”八台专门供人进行游戏机赌博。2012年10月10日下午17时许,新乡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将正在该赌场内赌博的赵某、杨某、焦某等人及该场所老板邓某当场查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案发后,被告人如实供述其罪行,可酌定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及悔罪表现,对其依法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社会影响。
最后法庭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被告人作出上述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