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长垣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长垣县委第三督导组全体成员到会指导。
会上,长垣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树新同志作了动员讲话,他强调,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及深远影响,鼓动全体干警增强参加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找准找实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扎实开展“四风”专项治理;活动中既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环节步骤完成“规定动作”,又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突出法院特色,把握好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三个环节,创新活动载体和举措,丰富活动内容,做好“自选动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长垣县委第三督导组组长、县直工委书记侯子文同志在会上就督导工作作了讲话,对长垣县人民法院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要求,要求法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着力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务求落实,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做好督导工作。
会后,全体参会人员参加了对长垣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各庭室负责人在“四风”方面进行了民主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