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没钱去盗窃 三被告同获拘役

  发布时间:2009-05-22 08:31:15


    沉迷网络游戏的三人,因没钱上网便盗窃,落入法网获拘役。5月20日,新乡市牧野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赵大海、左鹏、佟俊拘役四个月、二个月、四个月,并各处罚金3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3月24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赵大海、左鹏、佟俊因没钱继续打游戏,走出网吧后,三人合计偷点钱好继续玩游戏,于是三被告人来到了西干道某宾馆台球厅内,将柜台抽屉撬开,盗走现金1510元,并将柜台内的红旗渠、白沙、红塔山香烟等物品盗走。经鉴定被盗香烟等物品价值427元。案发后,被告人左鹏在其父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赃物赃款全部退回并发还给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大海、左鹏、佟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三被告人均系主犯;案发后,被告人左鹏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应从轻处罚;归案后,三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均系初犯,且赃物赃款已全部发还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牧野区法院遂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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