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对涉及农民工案件不仅仅严格执行保障其权益的“一站式”服务机制,而且会依据实际情况,广开思路,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该院一年来积极落实保护农民工权益的精神,妥善处理了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群众的一致好评。
原告武某等十三人和被告武某某都是牧野区高湾村人。被告武某某是包工头,带领十三名原告干建筑工程。由于未能及时结清工资,武某某给原告等人打下欠条,每人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之后杳无音信。原告等人无奈起诉至该院,寄希望于法院帮他们追回血汗钱。十三名原告大都是村里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生活困苦,只能干些力气活,挣钱补贴家用。
承办人接到案件后,多次去被告武某某家去送达应诉手续和开庭传票,均未找到其本人。在寻找一段时间未果的情况下,考虑到原告等人的情绪和经济问题,承办人一方面向原告等人耐心解释,稳定其激动情绪;另一方面拓展思路,积极与高湾村委会沟通,将应诉手续和开庭传票张贴在被告家门口和村委会等公开场所,广而告之督促被告应诉。村委会每年都会给村民发放补助款和关于土地的补偿费用,得知此事后,承办人与村委会协商,让其将应支付给被告家的费用扣留,用来偿还原告的劳动报酬。除此之外,承办人还建议村委会,一旦被告家建房或需要村委会履行其他手续,村委会应督促其偿还欠款,或积极与法院联系以便能通知到被告。村委会承诺会通过有效手段解决原告等村民的欠款问题。
为此,原告等十三人表示十分满意,且因被告目前毫无下落,愿意先行撤诉,并于2013年10月23日办理了十三个案件的撤诉手续。考虑到原告等人的实际情况,承办人专门向该院主管院长申请免除原告等人的诉讼费。经该院院长长批准后,最终该院免除了原告等人的所有诉讼费用。随后原告的诉讼代理人武某专门到王村法庭表示感谢,并告诉承办人说村委会已开始履行承诺,扣除了武某某的一些费用,按比例支付给了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