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区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刑事案件庭审见证阳光司法

  发布时间:2013-12-16 10:56:33


    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严格规范庭审活动,增强审判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断促进司法公正和提高审判质量,12月13日上午,红旗区法院依法审理了王某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一案,并邀请区人大代表进行旁听。

    被告人王某是新乡市城乡规划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在2012年4月,王某得知了承揽某小区的车库和小区西大门建筑施工的张某没有办理规划手续,他就以能帮助其顺利施工为由,向张某索要40万元活动经费。而资金周转困难的张某最终按王某要求给了他两张共计15万元的建行卡和2万元现金。在随后的正常施工期间,张某又应王某要求为其父亲修建一个淋浴用的活动板房,安装太阳能、压力罐的淋浴设施,并帮其弟弟家的房子进行粉刷涂料、修建墓地,最终花费24310元。而在庭审中王某不承认自己帮助张某办理施工规划手续一事并否认受贿银行卡和现金,并且他认为自己与张某是朋友关系,张某帮其家中做点事情纯属朋友情谊,不应算作受贿。经庭审,该院决定择日进行宣判。历时三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代表们认真地观看庭审,对法官在法庭上的掌控、当事人双方的控辩都仔细一一记录。

    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们对法官表现出端庄的庭审礼仪、娴熟的庭审技巧及掌控有度的庭审驾驭能力予以充分肯定。同时希望法院能选取更多的典型案例,将旁听活动常态化,拓宽法院与代表、委员联络活动的渠道和载体,促进自觉接受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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