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院王伯勋院长一行至辉县检查人民法庭“五小”工程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3-11-06 10:41:49


    为进一步解决好法庭干警的吃饭、住宿、休息和文体生活需要,改善法庭干警的生活条件,丰富法庭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积极响应省法院在全省人民法庭推行小食堂、小宿舍、小菜园、小图书室、小活动室“五小”建设的号召, 新乡中院院长王伯勋、副院长何乃祺、民一庭庭长涂砚斌一行于2013年11月4日到辉县市人民法院高庄法庭、西平罗法庭检查“五小”法庭工程建设工作。

    高庄法庭坐落于高庄镇政府,虽不具备种菜条件,但小活动室、小宿舍、小图书室硬件都具备,并且镇政府也有食堂,为干警补贴伙食50%;西平罗法庭是2006年建立的标准化法庭,小食堂、小宿舍、小菜园、小图书室、小活动室硬件完备。两个人民法庭在制度上墙、实事公开等方面做得都非常好,为方便人民群众,接受群众监督,还专门设置小黑板标明干警去向。王伯勋院长在检查时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小食堂、小宿舍、小菜园、小图书室、小活动室”建设,让法庭干警吃得放心、住得舒心、工作安心。

    王院长一行在了解了两个人民法庭的“五小”法庭工程建设后,时间已经过午,于是与干警们一起在法庭的小食堂包馄饨,共进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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