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法院以司法为民为根本,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大力弘扬司法文明,树立良好执法形象。推动全院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领导重视,营造创建氛围。该院始终将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党组议事日程。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工作。注重细化措施,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目标明确,细化到人。强化宣传工作,提高干警对创建活动的认识水平和参与的积极性,使文明创建成为全院上下的共同目标和自觉行动。
建章立制,夯实创建基础。进一步修订完善文明干警、文明庭室评选标准,完善奖励措施,激发干警争当文明法官,争创文明庭室,自觉保持司法行为文明、审判活动文明、审判场所文明、司法形象文明。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堵塞各种漏洞,以制度防止各类隐患发生,确保不发生无安全和无责任事故。
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型法院。利用法院内部网络平台,凡是要求全院干警学习的材料,由办公室统一整理,发放至各庭室,供各庭室组织学习;利用每周五学习日,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业务知识及上级法院要求事项,并要求干警做好学习笔记,院领导不定期抽查学习情况。同时积极创建“学习型法院”,形成全员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
服务大局,为创建添助推力。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法院的职能作用,积极稳妥地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院长与各主管副院长、各主管副院长与分管庭室层层签订《业务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审判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目标任务。并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审判、执行和司法政务等各方面的工作,努力构建和谐文明机关。
拓宽载体,充实创建内容。一是发挥巡回法庭优势,开展便民诉讼活动,让群众感受家门口法庭的便捷。二是组织干警走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为群众送去法律知识、搞好法律培训、有效化解纠纷。三是开展“献爱心”活动,组织慰问贫困户,开展爱心捐款等活动,为农村学校、贫困群众献爱心、送温暖。四是开设道德讲堂。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的形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提升干警整体素质。五是组织干警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六是着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开展院训教育,推出读书演讲、书法摄影比赛等活动,着力营造浓厚的法院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