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保障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为目标,从司法公开、加强审判管理、司法改革等方面着手,通过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了公正、廉洁、为民形象。
一是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审判管理。以审管办为主要推手,全面完善案件质量综合评估制度,全面开展观摩庭活动,着力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建立节点监控、审限预警和催办制度,做到了无一件超审限案件,实现了均衡结案;完善案件评查机制,建立了对发回重审、重大改判案件重点评查制度,上半年共评查各类卷宗1540件。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定了《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和发回改判案件评析制度,为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是完善司法公开机制,推行“阳光司法。大力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畅通渠道,开门办案,引导社会各界人士走近法院、走进法庭,参观法院建设,了解法院历史,旁听法庭审判,增加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利用院内外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推行庭审网络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加强网站建设,增强法院工作公开性。着力实行基层联系点制度,拓宽沟通渠道,广泛深入地了解、把握社情民意,完善和落实各项利民、便民、惠民措施,让司法走进群众,使群众因接近司法而理解、认同司法,进而信赖司法。做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求公信。
三是关注民生权益,努力满足群众需求。落实便民措施。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和“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建设,细化诉讼引导、风险告知、判后答疑等办法,为群众诉讼提供方便,减轻群众诉累。对涉案标的小,争议不大的案件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加强巡回审判。组织巡回法庭深入田间地头,对农村易发、多发的纠纷就地审判、现场调解,方便群众诉讼。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上半年共缓、减、免交诉讼费31件1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