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法院四项措施提高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3-08-16 09:56:10


    为了改进工作和领导班子中存在的“四风”等突出问题,强化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强化司法为民,提升群众满意率,强化队伍建设,稳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卫辉市人民法院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以下四项工作措施:

    一、加大调解力度,提高调解结案率。调解结案增多,上诉案件数量和比率相应也会降下来。因此,该院将进一步强化干警调解意识,规范调解活动,创新调解工作新机制,促进调解活动的有效开展,达到案结事了结果。

    二、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加强交流沟通。要认真落实“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制度,在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心服。特别是在判后阶段,引入监督机制,征询群众意见,发现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追责并加以整改。

    三.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司法能力。通过认真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等活动,不断增强法官服务宗旨意识,提高司法技巧和裁判说理水平,用一名法官对法律的忠诚和对人民的爱,把每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

    四、加强工作绩效考评,责任落实到人。把承办案件的上诉率、发还改判率做为评判案件质量的一项重要标准和评先奖惩的重要依据,激励干警争先创优意识,落实奖优罚劣的相关制度,严格追究办案人员的相关责任。

责任编辑:l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