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法院协调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3-08-08 10:57:30


    延津县法院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便民服务功能,创新工作举措,积极协调司法局共同设立法律援助法院工作站,取得良好效果。

    工作站设在立案信访服务大厅,有专门的办公区域、办公桌椅和工作标识。法律援助中心安排1名工作人员常驻办公,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负责困难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指导、受理、初审、递交审核、结果通知等事项,当事人在法院就地就能完成法律援助申请。

    工作站设立后,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积极对接。获得法律援助的当事人,直接向法院申请缓减免诉讼费的,无需再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其案件裁定先予执行或财产保全时无需提供担保。法院给予司法救助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时,法律援助中心一律简化程序,开辟“绿色通道”直接予以办理。既方便了群众,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

    工作站还参与案件调解,协助法官做好诉讼引导、法律解释,配合法律援助中心完成与法院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等工作,减轻了法官接待当事人、答疑解惑等工作压力,促进了诉讼中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设立3个月来,法律援助法院工作站接待当事人法律咨询200余人次,诉前调解案件11件,协助法官调解案件32件,指导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37件,办理指定辩护、法律援助申请7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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