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法院以典型促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3-08-08 10:56:07


    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将2013年定为作风建设年,以审务督察为抓手,通过正反面典型教育活动的方式务求作风建设实效。在教育中,突出正面典型引领、反面典型警示的作用,坚持正反面典型同时抓的方式不断深入推进人民法院作风建设。

    一是以日常督查和督察通报为抓手,通过认证整改日常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每月定期对法院干警的出勤情况公示,并对个别干警纪律松弛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

    二是通过反面警示,督促广大干警引以为戒,加强自律意识,自觉转变自身的工作作风。每次全员大会和廉政专项会议,都要重新反思赵作海案和现在的一些负面报道和反面典型,从而做到警钟长鸣。

    三是大力树立正面典型,通过对平原法庭牛记成、民一庭范梅红、刑庭张子超等先进典型的宣传,大大地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而且通过细化考核真正让干警们体会到干好干坏不一样,起到用自己事教育警示自己人的良好效果。

    该院通过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解决法院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工作效能明显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司法为民、实绩突出、清廉司法的法院队伍,从而中原经济区强区建设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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