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庭秩序,确保参审人员的安全,延津县法院坚持从法警值庭入手,从最细微的环节抓起,全面规范司法警察值庭活动,逐步实现了法警值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确保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规范技能培训,提高值庭效率。该院法警队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要求,积极开展技能练兵活动,从坐姿、站姿、传递证据等动作开始,一招一式逐项训练,全面规范法警提审押解、值庭等动作,提升法警值庭的驾驭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结合工作实际,每天早上7点30分至8点30分、下午5点30分至6点30分,为法警体能训练时间,坚持训练长抓不懈,以夯实值庭工作的基础;如遇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值庭人员则及时向队长、分管领导汇报,根据事先的预警方案,做出快速有效的应对措施。
二、规范值庭范围,突出保护重点。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商事、行政案件的开庭审理,均要求法警一律进行值庭,将法警值庭切实深入到各项审判工作中。针对案件难易、复杂程度,诉讼参与人的多少,灵活调整值庭人员数量。对于当事人矛盾小、易调解的民商事案件,可以将值庭法警人数减少到最低限度;对于矛盾容易激化、涉及人员较多的案件,则由承办法官提前告知法警队,及时增加值庭法警,最大限度的确保庭审活动顺利进行。
三、规范内部监督,严格警务考评。每次庭审后,由审判人员对法警值庭情况进行打分,做出评价;院党组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法警值庭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将检查结果每月通报一次,通过综合评价,将值庭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畴,作为全年评先、树优等奖惩结果的重要依据。
四、规范日常管理,强化装备保障。先后为法警队配备了警车一部、摄像机两部。购买了手持安检仪,在审判庭入口安装了安检门,以杜绝管制刀具或其他危险品进入审判区域。购置了电警棍、盾牌、防刺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具,切实加强法警工作的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