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司法作风过程中,延津县法院坚持“群众”主体地位,贴近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服务群众,切实围绕群众改作风,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公正司法为民。
一是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该院着力加强接访处访工作,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认真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广泛深入群众,做到下得去、问得细、查得实,实事求是了解群众的期盼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在密切联系群众中,增进感情,净化思想,转变思维方式,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开展上下级谈心交流、党组征求意见活动,认真了解干警内心想法、工作困难、政治需求等,实实在在关心干警、帮助干警,不断激发队伍活力。
二是服务群众,改进态度。该院积极倡导“转变作风从改进服务态度做起”,加强立案信访服务大厅建设,设立文明服务示范岗、优秀党员示范岗,积极推行司法文明用语,对当事人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不厌烦、不推托、不敷衍,让当事人在每一次接触中都能感受到司法亲和力。
三是方便群众,落实措施。该院把改进作风的落脚点确立在司法便民利民上。今年以来,该院进一步加强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在立案信访服务大厅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点,与延津县司法局联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当场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指导办理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在院机关当事人通道设立各部门位置导示牌,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严格落实人民法庭驻庭办公制度、留言板制度,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坚持“假日法庭”、“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便民措施,加强司法救助、信息查询等工作,扩大简易程序适用,努力让诉讼变得更简易、更便民。
四是取信群众,规范行为。该院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取信于民、密切联系群众的基础,从遵守司法礼仪、严格庭审程序、规范庭审活动、加强审务督察等方面入手,进一步规范干警言行举止,以严谨、规范的司法行为赢得当事人的信赖,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