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3-07-15 16:19:47


   为严厉打击逃债行为,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公布10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执被行人名单。限以下10名失信被执行人于10个工作日内,到执行法院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如不履行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人民法院将与金融、房管、国土、工商、公安等部门采取联动制约措施,一切不利后果由被执行人自行承担。

 

序号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被执行人住所地 执行法院
1 新乡市隆兴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张付标 新乡市新飞大道163号 红旗区法院
2 来纯龙 41072******** 新乡市凤泉区耿黄大道星湖花园西区4号楼3单元5层西户 凤泉区法院
3 刘明节 41078******** 辉县市孟庄镇后李固村 辉县市法院
4 蔺百军 41078******** 辉县市赵固乡东村 辉县市法院
5 单柳升 41071******** 新乡市向阳新村秋区83号楼 牧野区法院
6 郭永莉 41072******** 新乡市化工路18号楼1单元7号 牧野区法院
7 冯学洗 41072******** 原阳县师寨镇南香山村 原阳县法院
8 李玉强 41078119710621001X 卫辉市汲水镇下街小辛庄村 卫辉市法院
9 张小软 41078******** 卫辉市唐庄镇后沟村 卫辉市法院
10 张素琴 41072******** 新乡县古固寨古南街村416号 延津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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