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河南省红旗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到辖区东台头村委会公开审理一赡养案件。开庭前村委会大院里就陆续来了二、三百名旁听群众,大家里三层外三层,连审判台后面都站满了人,新乡电视台法制频道的记者也闻讯赶到开庭现场,当审判长宣布开庭后,现场的秩序安定下来。
本案原、被告系父子关系,因五年前原告老伴去世后再婚未经作为其长子的被告同意,双方发生矛盾,被告即不再对原告尽赡养义务,并到村委会领走属于原告的土地补偿款3000元,原告就此事在向村委会请求帮助、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原告说:“父子走到这一步是丢人,可我也没办法呀!”,被告同意赡养原告,但不同意赡养原告现在的老伴,并不愿每月给原告支付100元生活费。经法庭当庭调解,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审判长宣布休庭并择日宣判。庭审后,法官们表示:尽可能做调解说服工作,让原、被告父子之间的矛盾化解。旁听完庭审全过程的许多老人们说:“法庭巡回办案到家门口,不仅给那些不孝的子女们提了个醒,也让我们知道问题解决不了的时候到法院打官司来维权。”
图为:合议庭在认真听取原、被告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