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执结合 化解矛盾

  发布时间:2013-07-12 17:35:17


    送达是连接司法机关与当事人的重要桥梁,对当事人权益影响重大,旨在保护当事人程序性法益。但一些当事人面对法院干警的送达,却一再推诿,不接电话、外出躲避、拒不接受等等,形成了继“执行难”之后的新一轮难题——“送达难”。近日,原阳县法院太平镇法庭的李春利庭长就遇到一起这样的“送达难”案件。

    郑某诉刘某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一案,太平镇法庭李春利庭长接收案件后,多次去被告刘某家中均找不到本人,通过了解,发现被告刘某在执行阶段还有一案未解决。6月18日,执行局在刘某举家搬迁去洛阳之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李春利庭长闻讯立即将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送达刘某,并在执行人员对刘某进行说服教育时,趁热打铁对承包经营权案件进行调解,通过苦口婆心的劝说,促使原被告达成和解,原告当即表示撤诉。从立案到结案仅仅用了10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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