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法院:多方协调为农民工维权护航

  发布时间:2013-07-03 10:19:26


    “太谢谢你们啦!这下俺们讨要工钱的事情总算有个眉目了!”7月2日上午,当24名农民工兄弟在获嘉县法院的帮助下在法律援助中心顺利地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并踏上南下讨薪的征程时,激动地对陪着他们连续奔波了近10天的法官说。

    6月22日下午,获嘉县法院立案大厅前熙熙攘攘,20多名衣衫蓝缕的农民工簇拥着两个领班模样的人向大厅走来,负责诉讼引导的法官热情地请他们来到立案窗口前。经过询问,了解了事情的原委。2012年,这些农民工经人介绍到获嘉县大辛庄乡一姓段的包工头在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一建筑工地打工,段某陆陆续续共拖欠他们20多万元工资,现在段某去向不明,他们辛辛苦苦干了快一年的工钱眼看就要打了水漂,所以,一个个情绪十分冲动。

    听了农民工陈述,立案庭副庭长崔荣献向他们解释说,段某拒不支付工钱的行为已经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建议他们到县劳动稽查部门投诉,由他们向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和管理部门调查、落实。听说法院管不了自己的事儿,农民工们情绪更加激动,大大厅里一片混乱。立案庭几名法官分别向他们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24名农民工作答应第二天到劳动稽查部门投诉。

    6月23日上午9时,20多民农民工作再次来到法院,而且情绪比前一天更加激动,声称“我们去县劳动稽查部门投诉了,可人家也不受理,让俺们到鲁山县投诉”,“俺们哪儿都不去,就是要咱法院处理”。眼见劝说无效,崔荣献同志便和他们约定:迅速将情况向院领导进行汇报,争取3日内给他们一个答复。

    6月24日,获嘉县法院主管立案的院领导和立案庭长一起到县劳动稽查部门了解情况,并就农民工反映的拖欠劳动报酬情况,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内容进行了沟通,取得了共识。随后,县劳动稽查部门负责同志迅速和鲁山县劳动稽查部门的同志取得了联系。

    为了将帮助农民工维权讨薪的事情落到实处,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法官们又直奔县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协调。在了解了24名农民工艰难讨薪的情况后,援助中心负责同志爽快地答应选派优秀的律师和农民工们一起赴鲁山讨要工钱。

    6月25日,立案庭法官第一时间将先后到劳动稽查部门和援助中心协调的情况告诉了农民工代表,并请他们尽快和援助中心联系,组织全体农民工前往办理委托手续。农民工代表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7月2日,24名农民工作如约来到获嘉县法律援助中心,顺利地办理了委托手续,并选派了两名代表和法律援助中心委派的律师一起前往鲁山县,于是,便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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