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召开全体干警会议正式启动2013年度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此次评查活动包括重点案件评查、庭审和裁判文书专项评查、常规案件评查三部分。
会议首先由晋书彬副院长宣读《卫滨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并具体将该院2012年1月以来的审执结的三类案件作为今年案件质量评查的重点。一是引发申诉、信访、申请强制执行的民事调解案件。要求对此类案件进行摸底或评查,要着眼于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正确实施,进一步改进业绩考评办法,引导和促进审判人员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考虑到该院没有此类案件,此项工作无需执行;二是市中级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48件。对此类案件进行摸底或评查,要落实审判责任,通过查找与市中院在工作机制、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方面的差距,从而达到以发回重审促结案的目的。三是执行案件结案384件。执行案件的评查,要着眼于规范执行程序和执行行为,纠正违反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的结案方式,防止当事人的债权落空,从审判流程管理科学化的角度,查找执行案件在管理上的短板。
然后,由党组成员、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小组副组长王军同志宣读活动安排: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开展案件评查,是提升司法能力和审判质量的重要抓手。院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对于提升队伍素质和审判质量的重要意义,仔细研判最高院法院和省法院评查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明确具体任务、组织方式、方法步骤。二是突出重点。开展案件评查工作要以重点案件评查和庭审和裁判文书专项评查为重点兼顾常规评查,以审判业务能力的提高为主要目的,促进法院审判质效的全面提升。三是注重总结。开展案件评查,是发现问题进而建立健全制度的重要途径。因此,各部门要查找审判工作的薄弱环节,以审判管理制度机制的健全完善来实现审判质量的提升。要通过评查评选优秀案件、优秀庭审和优秀裁判文书等活动来激发干警钻研业务、提高能力的积极性。
最后,魏敏院长指出,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重在发现问题、分析原因、认定责任。全院干警在此次活动中要严格依照活动法案开展此次活动,从而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对审判工作的规范、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案件质量评查的针对性、时效性,切实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