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崔庭长替俺着想,把法庭搬到俺家里来,还帮俺和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日前,获嘉县法院城郊法庭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由于被告瘫痪在床,行动不便,主动来到被告家里开庭,并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当被告在调解协议上签过字后拉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家住中和镇前五福村的秦红象,与原告杜学春是很好的朋友,由于做生意需要周转资金,先后多次向杜学春借款,累计有336250元,每次借款都由好朋友赵冬生作担保。后来,由于经营不善,生意亏了本,加上意外生病,秦红象长期瘫痪在床,始终没有归还杜学春的借款,于是,杜学春将将秦红象告上了法庭。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涉案标的较大,城郊法庭庭长崔嵬亲自带领书记员到被告家里通知应诉,在见到秦红象时才了解到被告的身体状况。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负担,方便当事人诉讼,崔嵬庭长主动和原告进行了沟通,最终确定将开庭的地点定在被告家里。
开庭的日子到了,法官们如约来到秦红象家里,原告和审判人员分别入坐,秦红象就躺在自己的床上,庭审就在这样和谐的氛围中开始了。从告知当事人的每一项诉讼权利,到耐心地询问案情,再到核实证据材料、质证和辩论,每一个环节都井井有条。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崔嵬庭长热心地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先批评被告没有及时归还原告的借款是酿此纠纷的主要原因,应该主动克服困难积极归还原告的借款;又劝说原告,希望他能充分考虑被告的身体状况和经济条件,给其一个合理的还款时间。最终,双方当事人实现了谅解,顺利地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秦红象如释重负,原告杜学春也十分满意。一起棘手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法官的努力下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3年以来,获嘉县法院城郊法庭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积极开展巡回审判,不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今年上半年,该庭通过巡回办案方式审结案件131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84件,调撤率达66%,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