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功能,延津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方针,在辖区大力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全院干警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与辖区365个自然村建立联络机制。
“一村一法官”活动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服务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开展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便捷、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强化人民调解指导,通过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与培训,提高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能力。
该院在村内醒目位置悬挂“一村一法官”标牌,设置公示栏和便民联系箱,公布联系法官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法官每月到辖区负责村开展工作1至2天。
“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的开展,达到了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强化了人民法院与社会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受到了辖区群众的高度赞誉,树立了法院的良好形象,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法律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