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法院在全面贯彻“严打”方针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的同时,采取五项措施,积极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为挽救失足少年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开庭时,坚持不公开审理的原则,将庭审给未成年人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是大力推广简易审、缩短庭审时间,减少审判给未成年和被告人带来的心理影响,为其能尽快回归、融入家庭和社会创造良好条件。
三是审判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同时,坚持查清未成和被告人的家庭背景,生活环境,查清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及心路历程,找准切入点以教育、感化被告人。
四是宣判时,不是简单地告知结果,而是结合案情对真讲法律、讲政策答惑解疑,同时结合庭审时查清的未成年和被告人的家庭背景生活环境、犯罪心理及心路历程认真剖析其犯罪原因,分析其犯罪行为对自己人生、对家庭、对社会的危害,并以其同龄人的先进事迹对其进行正面教育,使其不致因该案件而心灵扭曲,自暴自弃,使其重塑心灵,重树信心,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五是积极巩固创新帮教措施,积极广泛地接触未成年和被告人的家庭、学校、社区,使大家都参与进来,共同挽救失足少年,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以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