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法院着力提升同步记录技能认真推进庭审“三同步两公开”

  发布时间:2013-06-07 15:37:18


    庭审“三同步、两公开”是深化司法公开、提高庭审现代化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其中,庭审同步记录同步显示,是对传统手写记录方式的全新变革,对书记员打字速度、快速准确归纳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是推进“三同步、两公开”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延津法院结合自身实际,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庭审同步记录技能,确保庭审“三同步、两公开”年底全面实现。

    一是开展计算机技能练兵活动,提高记录速度。实现庭审同步记录同步显示,使用计算机打字速度是硬要求。该院针对目前书记员记录以手写为主、计算机打字速度普遍不高现状,积极开展为期1个月(6月1日—6月30日)的全员计算机技能练兵活动,推行五笔快速输入法,加大互帮互教力度,快速提高书记员、内勤人员打字速度。要求书记员、内勤人员一个月内打字速度达到每分钟50字以上,并逐步提高,年底全面达到庭审同步记录要求。

    二是定期开展庭审同步记录观摩,加强技能指导。为推动庭审同步记录技能稳步提升,该院定期开展庭审同步记录观摩,发现并认真解决庭审同步记录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书记员庭前准备、总结提炼技巧、记录方法以及法官与书记员配合、庭审节奏控制等方面的指导,不断提高庭审同步记录水平。

    三是加强庭审同步记录训练,边实践边提高。该院从6月份开始推行庭审同步记录,要求每个审判庭每月至少对5个案件庭审时进行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并逐步增加数量,边实践、边锻炼、边总结、边提高,最终全面实现庭审同步记录同步显示。

    四是开展庭审同步记录评比。该院结合开展庭审同步记录观摩,对各审判庭同步记录技能进行评比,对先进审判庭、书记员予以表彰,对达不到同步记录要求的,责令自查自究,限期提高,限期仍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通报或进行岗位调整,临时聘用人员予以辞退,确保书记员同步记录人人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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