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院为9名申请人发放1292.8万元执行款

“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3-06-04 14:54:37



执行款发放仪式现场


省院副巡视员周明杰


新乡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冯跃东


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王世科


新乡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绍君


新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执行局长张明华


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


执行人代表发表感言


为执行人发放执行款

    6月4日上午,新乡中院举行了隆重的现场发放执行款仪式,集中展示了全市法院近一个月“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成果。河南省法院副厅级审委会委员周明杰,省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世科,新乡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冯跃东,新乡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绍君,新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执行局长张明华,全国人大代表、新乡市糖业烟酒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买世蕊,省政协委员、新乡市新天地购物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新福出席了仪式。仪式由新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执行局长张明华主持。

    发放仪式前,张明华副院长介绍了全市“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情况:新乡两级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412起,对40名失信被执行人启动工商、金融等联动制约措施,20余名被执行人主动向法院履行法律义务。通过此次活动较好地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了解,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随后的发放仪式中,省院副巡视员周明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冯跃东、中院副院长李绍君现场为9名申请人发放了1292.8万元执行款。作为本次发放最大标的830万元案件申请人,王中梅的代理人当场为法院献上一面题有“廉洁高效、品德高尚”的锦旗表示感谢。申请人河南捷和新能源材料公司代表还作了感谢发言。

    李绍君副院长在发言中表示:来之不易的1292.8万元,源于上级领导的重视,源于社会各界的支持,源于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对执行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及面对困难毫不低头的拼搏精神,更是广大申请人配合的结果。集中发放执行款展示了法院执行成果、彰显了法治权威,同时让当事人和社会更加理解、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下一步,全市法院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常态化,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长期恶意逃债、失去诚信的被执行人,坚决向社会公布名单,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广大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促进新乡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发言时讲到:作为一个人大代表一直关注法院的工作,并经常参与法院的执行,很了解法院执行干警的辛苦,本次活动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就执结了一批大案、难案,根源就在于法院的实事求是、积极创新,对人民群众的高度负责、敢于碰硬,自己将继续尽一个人大代表的职责,一如既往的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

    省院副厅级审委会委员周明杰充分肯定了新乡法院“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取得的成绩,展望下一步的工作,他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加大执行公开力度、建立长效机制,要不断改进执行工作,建立健全公开制度,凝聚社会合力,同时也是加强外部监督,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了解、理解支持法院的工作;二要坚决打击拒执犯罪,发挥刑事追责作用,要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等沟通协调,对符合条件的,选择一批典型案例,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加大宣传力度;三要做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工作工作,打击故意讨债行为,采取联动措施,纳入失信名单,进行失信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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