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延津县法院全体干警在该院大审判庭进行庭审观摩,观摩学习民事审判一庭通过适用计算机进行的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公开展示证据、公开展示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这是延津法院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庭审理案件“三同步、两公开”的要求所做出的切实举措。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该院结合实际,经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员(包括在内勤、书记员岗位的临时人员)计算机岗位练兵活动。
此次活动时间从6月1日至6月30日,为期一个月。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和计算机技能接受程度,分为40岁以下人员、41-50岁人员、51岁以上人员及院长、副院长三个层次,制定与各年龄阶段所对应的应该达到的计算机使用标准。在活动过程中,全院安排1-2次庭审观摩,供干警们借鉴和学习。此次活动在6月25日-30日进行考核验收,对于考核合格并在庭审活动中表现突出者给予适当奖励。考核达不到标准,经补考仍达不到标准的,将给与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等惩罚措施,临时人员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庭审观摩结束后,延津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命国强调,“三同步、两公开”是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保障人民民主地位、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落实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加强管理监督、提升案件质效具有重要意义。朱院长要求每位干警要高度重视此次岗位练兵活动,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做好自我练习与帮教工作,解决好工学矛盾,通过岗位练兵活动,保证每位干警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