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新乡市中院在延津法院召开的全市执行工作例会精神,4月28日,封丘法院召开执行工作专题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满根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执行局局长赵进勇及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该院执行局局长赵进勇传达了新乡市中院副院长刘景甫、执行局局长张明华在例会上的讲话精神。随后刘满根院长结合该院执行工作实际提出了以下要求:一、要运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执行工作。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为契机,坚持边学习、边剖析、边整改的原则,每位干警都要自我剖析思想观念、司法观念、工作作风等方面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足方面应如何改进。在工作中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促使执行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运转。二、在执行工作中要有“四心”,即:耐心、诚心、细心、热心。坚决杜绝冷、横、硬、推的“衙门”作风。在工作中要注重案件的执结方式,做好案件的和解结案工作,进一步加大执行案件的和解执结率,以执行案件的和解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和谐,进而促进社会的和谐。三、要注重廉洁自律工作。作为法院的一个“窗口”单位,执行干警每天都要和群众接触,干警的言谈举止不仅影响着干警个人的形象,而且还直接影响着人民法院在社会中的形象。因此要严格以最高院的“五个严禁”以及其它相关规定,作为自己工作的准则,管好自己的手和嘴,不闯“高压线”。这既是对本人的保护,也是对家人的关爱。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防范金钱等方面的诱惑,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