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下午,为推进新乡法院系统审判管理工作,新乡中院召开审判管理培训会议,各业务庭主管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中院审管办副主任张艳主持会议。
会上,张艳副主任传达了豫高法【2013】173号文件精神,详细解释了2013年度省院审判质效考核的各项指标,重点指出了两级法院在审判质效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与在会的各位庭长就今年省院审判质效考核新增加的考核项目及在此方面需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制定出了相关的措施、方案。
结合业务实际,张艳副主任还对所有业务庭内勤和书记员进行了“三同步、两公开”业务技能培训。按照要求,书记员不但要有快速记录的能力,还要具备熟悉所适用法律法规的能力,能够做到随时展示,以满足庭审顺利进行。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书记员对庭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了书记员业务素质,为“三同步、两公开”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