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10点许,在河南省长垣县法院方里法庭,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头,双手紧紧握着庭长韩振江的手,感慨道;“谢谢您,韩庭长,如果不是您,这桩烦心事不知还要折磨我多久……”,王老汉与邻居的宅基纠纷己闹腾了6年,6年间王老汉为此弃家舍业一直奔波不止,结果该案到韩庭长手仅两天,就顺利将纠纷圆满化解。这是该院大力倡导务实亲民司法作风,法院形象不断提升的一个缩影。
当前,法院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各种矛盾纠纷错综复杂,处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办案人员如果没有亲民的思想作风,就难以把案件办好,难以让当事人服判息诉。为此,长垣县人民法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司法作风建设,力求在“务实”和“为民”上狠下功夫,使办案人员在思想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履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职责,收到了良好效果。
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从思想上切实解决为谁司法、为谁审判的根本性问题,时刻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位置,在思想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增强大局意识。该院要求法官的裁判必须考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问题。在司法过程中,将案件放在社会大环境中去统筹考虑、权衡利弊,寻求原则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将法律规则转换为看得见的社会效果。
强化服务意识。该院以便民、利民和为民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属。在审判活动中,要求法官不能就法论法,就案论案,必须做好判前释法、庭审释明、裁判说理和判后答疑等服务工作,从源头上预防涉诉信访发生。
注重言谈举止。该院要求法官在诉讼审理过程中必须坚持平等中立的态度和保持中立的立场,禁止对当事人采取冷、硬、横的态度,对待当事人热情主动、一视同仁、平等接人待物。以居中裁判者的身份让每位当事人感到公平正义。
拓展诉讼调解渠道。充分发挥调解在“事了”中的功能与作用,将调解作为实现“案结事了”的优选手段。通过向前延伸,聘请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和基层干部,以人民调解员身份参与纠纷调解,把矛盾化解的“关口”前移。同时还通过向后延伸,加强辨法析理、判后答疑,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确保胜败皆明、服判息诉。
加强巡回审判。该院围绕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改变单纯坐堂办案、闭门办案、机械办案的衙门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办案,把调解庭开到农家院落、田间地头,有效地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为当事人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减轻了诉累。同时,通过邀请村干部、人民调解员、村民旁听典型案件审理,使人民群众通过身边的真实案例走进法律,切身感受司法人文关怀,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保持廉洁形象。该院要求法官必须廉洁自律、淡泊名利、保持正确人生观和价值取向,不能因各种诱惑而影响案件公正与公平,以慎言、慎行、慎独和优良形象促进提高法院的公信力。
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努力做到让当事人胜败皆服。裁判文书的制作体现了法官的综合素质,该院将制作裁判文书列入法官培训的内容,定期举办培训班,针对裁判文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予以培训,以提高法官的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强化裁判文书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使裁判文书全面反映审判活动、法官的心证过程即裁决的形成过程,突出当事人的举证和辩论意见,重点提高说理的针对性、逻辑性和法理性,加强论理的个性化和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