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企业服务年”活动的深入开展,辉县法院向社会公开作出八项承诺,为企业发展提供便捷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罚款、没收和拘留等强制性措施。
二、主动深入到企业搞好法律服务;涉企案件由资深法官和业务骨干专门审理。
三、严厉打击哄抢、盗窃、破坏、或故意毁坏企业生产资料、设备的犯罪,依法严惩贪污、挪用、诈骗、侵占企业资金的犯罪。
四、妥善执行被执行人为企业的案件,在保障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前提下,尽量采取措施保证被执行企业能够生存和发展,避免企业走入困境。
五、与辖区大中型企业建立经常性联系,帮助企业梳理债权债务问题、审查合同、提出司法建议、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经营管理漏洞。
六、依法审理好涉及企业的行政案件,制止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其他有损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七、严格坚持公正原则,适用法律一律平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八、不在企业就餐,不接受企业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在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