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举行了挂牌仪式。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乃祺出席仪式,中院民一庭庭长涂砚斌主持该活动。
据悉,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成立后,意味着该项审判工作在新乡中院正式启动,新乡中院为该庭配备了5名熟悉劳动争议审判业务的法官和辅助人员,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配备的相应的办公设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在案件的受理范围上按照省高院豫高法[2013]96号文的要求主要受理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人事争议、劳务合同、侵犯劳动者人身权纠纷和其他同劳动权益保护相关的民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