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 网上游戏装备、网络宠物、游戏币日益成为许多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更因其虚拟的特点成为许多不法之徒觊觎的对象。5月17日,两名男青年由于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构成犯罪,被获嘉县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被判处罚金三万元和两万五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8月以来,被告人韩某伟单独或伙同被告人韩某乐虚构将游戏装备、宠物、游戏币交付中间人的事实,先后骗取魏某强、白某明等16人将现金总计23845元汇到其指定的银行帐户,后将钱挥霍掉。
案件审理过程中,两被告人的家属全部退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伟、韩某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韩某伟、韩某乐共同故意犯罪,是共同犯罪,被告人韩某伟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韩某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韩某伟、韩某乐全部退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韩某伟、韩某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韩某伟、韩某乐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诈骗,应当酌情从严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二被告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