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下午,新乡中院召开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暨“廉政活动周”动员大会。中院全体干警、各基层法院院长、政治部主任、纪检组组长参加了会议。动员大会由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忠东主持。
会上,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国爱就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明确了各个部门的责任分工,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周东方对廉政活动周的具体安排进行了说明,并着重强调了亲情寄语和清风茶社的活动意义和要求。
党组书记、院长王伯勋同志对两项活动作了明确指示,并为全体干警上了一堂生动入理的廉政教育课。王伯勋院长指出,作为一名法官,要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遵守最高法院“五条禁令”和省法院“十个严禁”,要时刻提高警惕,保持清醒,权衡利害得失,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珍惜法官职业,珍惜家庭,主动增强防范意识和廉洁意识。要认真查找自身问题,剖析问题原因,力争在活动后各项工作有新起色、新面貌,工作再上新台阶。具体要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要自律,对自身要严格要求,绝不抱侥幸心理。只有从思想上筑牢抵御腐败的道德防线,才能从根本上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同时要加大教育力度,健全监督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二是生活上要甘于清贫,不盲目攀比。法官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和崇高的职业,坚决抵制社会上的不良风气,要在全市法院广泛开展廉政亲情寄语教育活动,利用亲情的感化、影响、教育作用,在预防腐败工作中树起一道人性化的屏障。三是要增强谨慎交友的能力。法官应当谨慎出入社交场合,谨慎交友,慎重对待与当事人、律师、中介人员及组织等的接触和交往,做到洁身自好。四是要有高尚的理想和抱负。法官掌握的审判权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和支配性,社会各种消极因素对法官有消极影响和侵蚀,只有时刻胸怀高尚的理想和抱负,才能坚守党员本色,真正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
据悉,新乡中院开展此次活动是根据全省法院第十六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安排的,会议决定于5月8至14日开展“廉政活动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