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审判质量,解决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办案前松后紧,时松时紧,年底突击结案等问题,延津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审判管理新方法,建立健全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
一是院党组把均衡结案置于审判管理的核心地位,要求全院干警切实转变观念,树立均衡结案意识,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避免拖沓办案。
二是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不断完善案件分流机制,根据案件数量和复杂程度,在保证公正的前提下协调办案工作量,确保各审判庭、各法官之间的审判任务数量基本一致,以收案的均衡确保结案的均衡。
三是注重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切实加强案件、人员的动态调整,充分考虑职位需要和个人业务能力,合理分配审判力量,避免出现忙闲不均,尽量向审判执行第一线倾斜。
四是建立均衡结案态势分析通报机制,审管办充分利用审判流程管理软件,进行有效的节点控制,每月定期对各审判庭、各法官的均衡结案情况进行通报。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确保了该院收结案良性循环,切实提高了司法效率,今年第一季度该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410件,其中均衡结案率为82.32%,同比提高了31.3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