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延津法院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地强化审判管理,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高。
一是实施审判管理“一把手”工程,明确院长是全院审判管理第一责任人,庭长是审判业务庭审判管理第一责任人。案件承办人是审判管理直接责任人,形成全员抓审判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审限管理,通过审限动态监控、超审限通报和履行审限扣除延长审批手续,确保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三是加强均衡结案管理,通过每月对收结案数收结案比情况进行通报,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
四是加强审判质效考评,将各项质效指标分解落实到部门和承办人,每季度进行质效考评并予以通报。
五是加大常规案件的评查力度,对上诉案件要由审管办先行评查,提高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