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法院强化诉讼服务功能

  发布时间:2013-05-06 09:54:22


    长垣县法院秉承“服务无止境”理念,进一步强化诉讼服务功能,完善诉讼服务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服务质量,从而展示了 “为民、公正、清廉”的 法院形象。

    树立服务理念。该院要求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化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畅通诉讼渠道,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和愿望;主动开门纳谏,虚心听取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时时换位思考,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注重民意沟通,把握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

    规范运作。规范办事程序,按照办事公开原则,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工作流程,公开管理制度,公开相关信息,简化报批手续、缩减办事环节,为当事人提供明白、便捷的司法服务;规范法官言行,建立文明接待制度,要求诉讼服务工作人员规范着装,挂牌上岗,在工作时间做到定岗、定人、定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由非工作人员顶岗。规范接待用语,要求工作人员对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热情、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把便民诉讼工作和司法人文关怀有机结合起来,树立文明、高效的服务形象。

    强化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的优势和作用,把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消费者权益等简单民事纠纷,移送到工会、妇联、劳动、卫生、消协等部门进行调解,积极构建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使诉讼调解与社会调解相互融合、相互衔接,把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初期、化解在诉前,确保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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