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获嘉县法院精心组织了一次诉讼保全活动,依法为河南中储粮获嘉直属库出库小麦2119吨,及时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避免了一起信访案件的发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4月初,获嘉县法院受理了原告河南中储粮获嘉直属库诉被告获嘉县益丰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保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称被告以原告拖欠其保管费、仓储费、空仓费等为由,在其公司院内挖了两个大坑,阻止原告委托其代为保管的小麦出库,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案件审理期间,依据原告要求先予执行的申请,获嘉县法院依法裁定对该2119吨小麦进行财产保全,被告以法院裁定不合理为由到处上访,并扬言欲采取过激措施。审判人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曾经达成了和解协议,由于被告法定代表人突然因病住院,和解协议未能执行。
随着时间推移,特别是天气的变化,原告担心由于被告的仓储条件所限,库存小麦质量有下降甚至有变质的危险,希望法院能依法落实财产保全措施。审判人员再次到医院看望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并积极与被告的其他两个股东进行协商、调解,均未取得效果,决定在4月25日起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从4月25日到26日, 获嘉县法院精心组织,连续两昼夜开展强制执行活动,依法将2119吨小麦顺利出库,赢得了原、被告和地方党委政府,以及广大群众的一致肯定。
一是领导重视,靠前指挥。党组书记、院长王秀峰亲自现场指挥,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任之中,副院长王建慧负责组织实施,全院抽调20多名干警全力配合开展执行工作,为强制执行提供了坚强有力地组织保障。
二是阳光执行,监督有力。一方面邀请检察机关干警和本院纪检监察人员现场监督所有执行活动,另一方面邀请辉县市粮食部门的工作人员现场进行检斤,确保了执行工作的公开、公正,赢得了群众的认可。
三是政府支持,配合到位。被告所在地位庄乡政府和所在地村委会负责人全程参与了法院的强制执行,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群众工作,避免了周围群众,特别是被告十多位债权人企图制造的围观、起哄甚至冲击法院执行等情况的发生。
四是连续作战,无私奉献。参战干警一方面迅速调集人员、车辆排除障碍,将被告挖的两个大坑填平,保障了运输车辆及时进入库区开展工作,另一方面,全方位开展劝解、宣传工作,劝说不明真相的群众离开现场,同时,不间断地工作两个昼夜,包装、过秤、装载、运输,将所有小麦及时运输出去,顺利完成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