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法院秉承“让党员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的宗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作。通过规范远程教育管理制度,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效果,努力提高党员干部掌握党务知识和现代化远程教育专业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为民服务水平。
一、党员干部现代化远程教育工作必须在远程教育机构的具体组织下,积极稳妥地开展,有效地对党员进行教育。
二、认真制定教学计划。根据党建工作和形势的需要,围绕党员教育的总体安排,结合工作需要、人员状况、对教学内容、时间、方式等做出年度计划和每月安排。原则上,每月至少组织三次学习,每次不少于两个小时,特殊情况要以满足党员需求为原则。
三、严格对收看的内容审查把关。教学前要严格审查课件内容、严禁播放格调低下、不健康的内容。
四、严格教学纪律。教学前,要事先通知,严格考勤,保证党员参加人数。教学中,要严格教学纪律,要组织各种学习活动,巩固学习内容和实践所学知识。根据工作实际、学习内容和党员干部的自身特点、学习需求,及时组织各类辅导教师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方式进行教学辅导。
五、终端接收站点要建立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播放收看登记薄》。定期进行检查,并将远程教育教学情况列入该院党组织的工作目标,确保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系统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