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法院针对现行裁判文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八项措施,为年内裁判文书上网做好充分准备,使其成为向社会公众展示司法文明、司法公正的有效载体,树立司法权威。
一是强化裁判文书的说理性,要做到对证据进行具体地分析和论证,案件事实要与证据相联系、相一致,增强说理的针对性和逻辑性。二是繁简、详略适当,案情复杂的要详写,案情简单的要略写,做到当繁则繁,应详则详,少用法言法语,注重通俗易懂;三是提高文字表述能力,完整准确地叙述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案件事实、质证认证过程和适用的法律依据。四是提高法条引用能力,做到引用法条正确、具体、规范,切忌简单粗陋,使人不明不白。五是裁判主文用语要准确,条理要清晰,切忌含糊其辞,引发歧义,给执行工作造成硬伤。六是在按照最高法院裁判文书样式撰写的同时,做到规范而不拘泥于形式,缜密而又详略得体,新颖而不失法理。七是要严把文字校对关,实行“三校会签”,杜绝错别字,禁用校对章,以体现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八是开展“最好法律文书”和“最差法律文书”双向评比活动,对好的文书予以通报表扬和物资奖励,对差的文书予以通报批评和适当罚款,并与法官的任用、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