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法院强化监管促厉行节约成常态

  发布时间:2013-04-16 09:00:19


    为让厉行节约成为常态化运行机制,长垣县法院以建设节约型法院为抓手,在全院大力弘扬节俭精神,教育引导干警倡树节俭之风,坚持从小事做起,从细节抓起,处处精打细算,严格审核把关,真正让勤俭节约成为全院干警的自觉行动。

    一是强化节俭意识,培树优良作风。组织干警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上级法院相关配套措施,牢记毛泽东同志“浪费是极大的犯罪”的教诲,引导干警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油、一张纸等小事做起,真正把节俭培养成一种习惯,最大限度地节能减排,在全院努力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

    二是细化节俭措施,加大制度规范。完善并严格落实公车管理、办公耗材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推行定点定车刷卡加油、车辆及办公设施定点维修、办公耗材定点采购、固定资产登记存档等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公车使用、出差办案、来客招待等节俭标准,加强事前申报、事中督查、事后审核等环节的管理力度,对各部门从严控制、认真把关,养成过“紧日子”的良好习惯。

    三是注重节点监控,提升管理成效。探索使用电话、网络、短息等现代手段布置工作;强化用电节能、节水维护、定期检修等科学管理措施,杜绝“长明灯”和“长流水”等现象发生;节约公共设施使用成本,提高使用效率,促进节约型法院建设。

    四是严格检查考核,整肃违规行为。每月对院属各部门节俭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并及时通报。同时,把干警日常节俭行为纳入年度考察考核述职述廉内容。对违反节俭管理规定的,视为廉洁自律意识淡薄,情节较轻的,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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