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法院采取措施,着眼源头治理,不仅减缓了执行工作的压力,而且提高了执行效率,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强化诉讼风险意识。通过在立案环节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让其充分预知因义务人缺乏执行能力而产生潜在的执行风险,避免一些根本无法执行的案件进入诉讼环节,进而成为执行积案。二是强化调解意识。将民事案件的调撤率纳入法官绩效考核范围,鼓励、支持审判人员更多地以调解手段化解矛盾,并督促当事人尽量当庭履行义务。三是强化诉讼保全意识。在立案环节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为防止义务人转移、隐匿财产,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要求审判人员在必要时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从而为执行工作提供便利,尽最大努力遏止各种逃债、躲债行为。